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理想类型
2024-08-19
虽然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组织运作还处在政策描述和理论建构层面,教育部确定的首批28家国家级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组织运作方式也并不相同,但是可以根据市域产教联合体内部主体之间的合作纽带、联合体的法人地位、联合体内部主体经营权是否独立、资产所属关系是否发生变化,将市域产教联合体大致分为紧密型市域产教联合体、松散型市域产教联合体和混合型市域产教联合体三种理想类型(见表1)。需要明确的是,理想类型不是一种理想、一种目的,而是研究社会现象、社会行动的一种概念性工具。
表1 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理想类型
一、紧密型联合体的内涵及其特征
紧密型市域产教联合体(以下简称“紧密型联合体”)是由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出资人履行办学职能,牵头市域内企业、职业院校及科研机构等组建的以资产为合作纽带,整合联合体内部各主体所有权和资产而形成的独立法人组织。联合体内部的企业、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不再独立经营,由联合体统一行使内部各主体的经营管理权和资产使用权。这一类型的联合体可以实现联合体内部主体间的人、财、物的高度统一管理和配置,充分促进资源的共享、技术的协作、信息的交流、人员的互通,形成共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理论上,紧密型联合体可以通过股份制模式和集团化模式实现。股份制模式是职业院校以人力资源、流动资金、办学用地、教学设备等折算成股本,市域内企业以资金、生产技术、实训基地、生产设备等折算成股本,科研机构以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科技人才、科研设备等折算成股本,分别占一定股份,实行联合体股份制运行,并成立专门机构协调、管理具体事务;联合体内部主体按股份比例享有收益权,并承担相应责任。集团化模式主要是以开发区管委会为核心,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及第三方组织,组成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联合体组织;在组织结构上,成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决策机构,同时设立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互分工又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在运行模式上,制定集团章程,规定集团理事会、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二、松散型联合体的内涵及其特征
松散型市域产教联合体(以下简称“松散型联合体”)是由开发区管委会与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以技术为合作纽带,以联合体章程为共同规范,以市级政府为上级主管单位,以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而组建的松散型联合体。联合体内各主体之间没有统一的所有权和资产管理权,在机构性质、隶属关系、产权关系、人事安排等方面保持不变。因此,松散型联合体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实际上,松散型联合体并未打破联合体内部主体之间的管理界限,主要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打开企业、职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在生产实践、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领域的边界,整合主体间的专业技术和人才方面的资源,建立联合体内部主体间的技术支持、人员合作、平台共享等制度,促进联合体内部主体间的业务合作。联合体内部主体之间可以通过签订契约的形式进行合作,共同参与合作项目,按照契约规定履行各自职责,这些合作项目范围广泛,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规划、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到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员工培训均可以作为合作项目。因为不受行政隶属、资产归属等管理体制机制的限制,松散型联合体比较容易形成,而且实施成本较小。同时,这类联合体不涉及联合体内部主体管理方式的转变,因此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混合型联合体的内涵及其特征
混合型市域产教联合体(以下简称“混合型联合体”)兼具紧密型联合体和松散型联合体的特征,属于市域产教联合体由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的过渡阶段。这类联合体内部主体的所有权和资产所属关系不发生改变,而且各主体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人事关系不变。混合型联合体的合作纽带是管理权的整合或委托代理,主要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管理联合体内部的部分主体,或者由开发区管委会与企业、职业院校或科研机构签订委托合同,进行委托管理,建立理事会整合产业园区内的产业资源、教育资源和科技资源,提高产业园区内各类资源的配置效率。理论上,委托管理可以分为单一管理和共同管理两种模式。单一管理模式是指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三者之中的一个主体负责联合体内部全部或部分合作项目的经营。共同管理模式是指联合体内部某一主体入股其他主体,从而加入其管理体系,共同管理和经营该主体的主要业务,入股包括资金、技术、设备等各方面的资本。混合型联合体可以增强托管主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建立各主体之间责任明确的分工合作机制,对于长期合作的联合体更加适用。在联合体扩张的过程中,可以使新成员更容易适应联合体的内部管理要求,更快地与联合体内其他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
以上我们在静态层面将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组织模式划分为三种理想类型。虽然这一分类是一种类型学意义上的理论分析,在现实中很难找到完全符合的实践样态,但这种分类对于理论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采用更系统的方法识别不同类型的市域产教联合体,也可以为理解和分析市域产教联合体提供适当的分析概念,更可以为进一步的实践性操作提供可能。理想类型不是凭空的虚构,也不是现实情况的描摹,而是将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影响因素予以突出强调,可以借助理想类型对现实情况进行比较,对现实中与这一分析概念相关的部分进行说明。而在动态层面,市域联合体从松散型过渡到紧密型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联合体项目合作、联合体建立理事会、联合体人事统一安排、联合体财物统一配置、独立法人建立。契约是市域产教联合体建立的保障,基于契约的合作可以在多个法人机构之间建立高效的教育、科技、人才互动机制,是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初期联合体内部主体间尚未形成信任合作条件下的一种有效运作方式。建立理事会是市域产教联合体作为独立组织成立的标志,是市域产教联合体能够正常运转的基础,是形成组织决策、执行、监督的关键。人事统一安排是市域产教联合体从松散型迈向紧密型的关键一步,只有人事统一安排,才能够打破联合体内部各主体的独立经营权。财物的统一配置是市域产教联合体独立经营管理的最重要一步,只有解决产权问题,才能逐步形成独立法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