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涌泉”20条!吸引人才在泉创就业
泉州市开展“涌泉”行动集聚各类人才在泉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打通人口、人力、人才资源通道,打造青年人才向往地、青年发展友好城、创新创业首选地,吸引和集聚国内外高校毕业生、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竞相涌入泉州创业就业,力争实现“每年新增引进10万人才大军、2025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250万人”目标,为我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提供坚实人才支撑,特制定如下措施。 01 提供充足就业和实习见习机会
动态储备5万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与全国100所以上高校、职业院校建立人才招聘直通渠道。建设1000个以上大学生实习基地,对接收高校在校生实习并提供免费住宿、顶岗劳动报酬、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的实习单位,由所在县(市、区)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把毕业3年内有意在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人才储备,由当地人社部门帮助联系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提供最长1年的见习免费住宿。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提供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当地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每人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两倍执行。探索采取专项招聘、直接考核等灵活方式,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到国有企业和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
02
提供在泉求职短期
免费住宿
在中心市区和各县(市、区)分别统筹储备一批满足拎包入住条件的人才公寓、床位或发放“人才住房券”,建立人才房源目录,对来(留)泉求职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可凭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水平等级证书申请享受最长7天的免费住宿。
03
保障刚需购房和提供住房租赁优惠
对来(留)泉创业就业的非泉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在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满3个月,可享受泉州市户籍人员购房政策。按照“小户型、低租金、地段优、配套好”原则,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工业(产业)园区人才公寓等配套住房建设,支持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申请租赁。租住市属房源,按租房价格15%予以补助;租住县属房源,由县(市、区)根据实际予以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等多种形式,规划建设集居住、消费、文娱等生活要素,并融合社交、分享、创业等服务功能的青年人才主题社区,实现“工作圈+生活圈·消费圈·社交圈·运动圈”优化组合。
04
实行零门槛落户
对有意来(留)泉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以及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人才配偶、子女和父母可随迁,可落实落户“秒批”。
05
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缴交社保补助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在我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泉州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 600元,最多发放 24 个月。
06
提供优质教育学位
推行“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建设,加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对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其子女就学可提供支持。属市高层次人才的,执行现行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政策;其他来(留)泉创业就业满一年的,由工作地或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07
享受免费乘坐公交
对首次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享受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
08
享受免费游泉州
对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可免门票进入我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免费参加全市22个世界遗产点定制游学体验。
09
享受研修培训和疗休养待遇
对来(留)泉创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可参加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组织的相关人才研修班、培训班、论坛沙龙,并每年遴选一批人才参加市、县两级举办的人才疗休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