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建设泉州市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的通知
2024-01-12
各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规〔2022〕8号)精神,推动我市职业学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提升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增强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经研究,决定实施泉州市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贴我市“8+4”产业体系,聚焦全市9个千亿产业群和区域重点产业,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到2025年建设100个以上契合泉州产业实际的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实现“一校一群一产业”(一所学校重点建设至少一个专业群、一个专业群紧密对接一个重点产业),为我市“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建设标准
(一)专业产业紧密契合
1.对接重点产业领域。专业群应与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石油化工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金融与新兴产业、纺织鞋服产业、建材家居与工艺制品产业、装备制造产业、食品饮料与生物医药产业、现代服务产业、数字经济产业、海洋经济产业、绿色经济产业、文旅经济产业等“8+4”产业体系紧密契合。
2.群内专业集聚发展。聚焦产业需求侧改革,科学合理制定专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需求导向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以学校优势或特色专业为核心,整合、新设相关专业,形成符合办学定位、精准对接产业、结构优化清晰的专业布局。职业本科和高职专业群原则上由3~8个专业组成、中职专业群原则上由3~5个专业组成,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核心专业应为学校“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主干专业,有一届以上毕业生;至少3个专业有共享的合作企业、用人单位、专业课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专任专业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
(二)行业企业深度参与
1.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专业群与10家以上企业建立紧密校企战略合作关系,成立以行业企业参与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健全与企业共建专业群机制,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校企共同编制专业建设规划,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教材,将企业需求有效融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开展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联合培养和新型现代学徒制等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专业群中核心专业和至少1~2个群内专业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
2.推进教学课程改革。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实时引入企业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设备、新工艺和国际通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资格标准,构建中高职衔接的课程体系。每个专业群建成3门以上相关专业共享优质核心课程,群内各专业建成3门以上体现本专业特色优质核心课程,所有核心课程全部实现校企共建。推进校企“双元”合作编写专业教材,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和融媒体教材。坚持教、学、做合一,实施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以及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广远程协作、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对接职业标准和工作过程,实施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组织方式。建立健全以学习者为中心的专业群和课程教学评价体系,建立专业群年度质量报告制度。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校企“互聘、互兼”双向交流机制,建设具有现代职教理念、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的专业化“双师型”队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达15%以上。加大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力度,加强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组建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每个专业群至少培育1~2名市级以上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群骨干教师应具有双师素质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主讲2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其中至少1门为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至少取得一项市级以上教学成果,或主持1项市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
4.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把企业生产情境融入实训场所,建设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专业群实习实训基地,实训场地和工位充足,实训装备基本达到教育部发布的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专业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原则上职业本科和高职不低于5000元、中职不低于3000元,专业相关技能训练项目都有对应的实训室,项目开出率达100%。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室,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等,打造虚实结合、柔性多元的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基地,作为实践教学和技能训练的有效补充。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联合行业企业共建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式区域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三)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1.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学历教育规模稳步提升,专业群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籍注册人数职业本科和高职应达500人以上、中职应达300人以上,其中核心专业学历教育学籍注册人数职业本科和高职应达200人以上、中职应达150人以上。专业群学生在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级行业部门技术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以上。中职专业群学业水平考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合格性考试的合格率达96%以上、A、B等级达50%以上。专业群毕业生就业情况好、就业质量高,社会认可度高,用人单位满意度稳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保持在80%以上,留泉就业率职业本科和高职达50%以上、中职达60%以上。
2.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发挥专业群资源优势,与行业企业共建职工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基地,扩大面向企业员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就业重点人群等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规模,为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本科和高职专业群年度面向社会和行业企业开展培训人次达在校生总数的2倍以上。
3.深化产教协同创新。构建基于专业群的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联合行业企业开展应用技术研发、产品工艺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数、到账经费逐年增长。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项目实行年度申报,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成熟一批,公布一批。
(二)申报数量。已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不重复申报,直接列为泉州市首批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见附件1)。2023~2025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院校每校每年可申报不超过2个,中职学校每校每年可申报1个;近三年发生违规办学行为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群体事件的院校,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各职业学校填写《泉州市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各职业学校要如实申报,对申报材料造假或产生产权争议等问题的,取消评选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申报时间。各校于每年8月31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报送市教育局高教科,联系电话:0595-22799607,电子版同步发送至gjk@qzedu.cn;中职学校报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联系电话:0595-2278257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zck@qzedu.cn。
附件:1.泉州市首批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立项培育名单
2.泉州市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申报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1:泉州市首批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名单.docx
附件2:泉州市职业学校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项目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