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人,为丰泽企业引进新员工,有奖励,还有称号……
作者:   来源: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企业节后快速复工复产

丰泽区加大奖励激励政策

打出“政策+举措+行动”组合拳

送上真金白银助企纾困

抢开局稳就业保用工

留丰过年,奖!

稳定用工,奖!

岗位培训,奖!

以老带新,奖!

为进一步做精做强“以老带新”模式

丰泽区启动开展“引工大使”行动

鼓励企业挖掘老员工资源

把老员工培育成企业的宣传员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现身说法引导乡亲朋友来丰务工

参与“老带新”的老员工

不仅可以获得

1000元/人的奖励

还将拥有光荣的称号

“引工大使”

一、引工大使认定对象

2023年以来,对我区民营企业在职老员工引进首次来泉就业的本企业新员工,当年度累计达一定数量的,可认定老员工为泉州市引工大使。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有意愿、有能力助力我区招工引才,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在行业内或本企业内具有较好的认可度。

注意:民营企业主要是指在我区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员工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内首次在泉就业的人员,首次来泉就业主要是指当年度与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近3年首次在泉州市辖区内缴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 2个月以上的非泉州籍民营企业新员工(不含在县市区流动员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及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员工)。

每位新员工只认定一个招工介绍人(引工人)。

二、享受政策

(一)发放引工补助。经认定的泉州市引工大使,其引进人员中符合首次来泉就业的,按照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引工大使一次性引工补助,当年度奖励金额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当年度累计引进人数未达10人以上的,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引进1人奖励500元的补助。如与其他就业政策重复的,按 “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二)给予人才待遇。对被认定为“泉州市金牌引工大使”或连续两年累计引进首次来泉就业人员30 人以上的“泉州市引工大使”可申报纳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七层次。

(三)享受工会福利。对引工大使和其引进的新员工,在春节期间优先申请享受返泉返岗交通费补助、慰问款物等暖心福利。

三、引工大使认定流程

民营企业每季度末可向就业人才中心申报认定引工大使和申领一次性引工补助,并提供以下材料:

1.引工大使申报表(附件1);

2.民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引工大使在职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 引进人员花名册(附件2),需附上引进的新员工1年以 上劳动合同及2 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保缴费凭证和2个月以上工资凭证;

5.引工大使企业内部公示照片。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对当年度累计引进符合首次来泉就业人员达到30人(含)以上、20人 (含)以上、10人(含)以上的员工,分别予以认定为“泉州市 xx 年度(金牌/银牌/铜牌)引工大使”。(引工大使认定可根据当年度引进人员数量变动情况进行调整晋档。)

四、申报时间

2024年3月、6月、9月、12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584064、28681030。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相关资料)